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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环境整治项目(项目名称)融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F+EPC模式) 招标公告

引自http://www.scggzy.gov.cn/Info/ProjectDetail/A_2281ab14-607f-4b00-90e2-907ea12c9b54.html

彭州市环境整治项目(项目名称)融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F+EPC模式)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环境整治项目已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彭发改立项(2018)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龙门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四川龙门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融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F+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彭发改立项(2018)7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州市

2.2项目总投资:约5.44亿元

2.3建设规模:(1)湔江鸭子河丹景山绿道—牌坊沟水库—葛仙山段进行河道两侧环境综合整治,利用河岸配套修建长约15公里的湔江绿道示范段及相应配套设施;(2)白土河九尺-濛阳段进行河道及河岸两侧环境综合整治利用河岸配套修建长约15公里的泉水绿道示范段(3)青灌铁路两侧闲置区域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同步配套建设长约3公里的绿道;牡丹大道侧人行道及现有绿化带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同步配套建设长约3公里的绿道。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融资,勘察、设计、工程建设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分批次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最终以发包人书面通知的工作范围为准。

水利部分: (1)湔江鸭子河丹景山绿道—牌坊沟水库—葛仙山段进行河道两侧环境综合整治;2、白土河九尺-濛阳段进行河道及河岸两侧环境综合整治。

房建及市政部分:1、湔江鸭子河丹景山绿道—牌坊沟水库—葛仙山段利用河岸配套修建长约15公里的湔江绿道示范段及相应配套设施;2、白土河九尺-濛阳段利用河岸配套修建长约15公里的泉水绿道示范段;3)青灌铁路两侧闲置区域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同步配套建设长约3公里的绿道;牡丹大道侧人行道及现有绿化带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同步配套建设长约3公里的绿道。

2.5合作期限:不超过24个月(建设期)+ 5年(还款期)。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满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会议纪要及批复等文件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水文地质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以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4所有投标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水利行业设计单位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除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水利行业设计单位外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除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水利行业设计单位外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负责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须为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资质单位人员) ;

拟派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道桥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资质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房建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资质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为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市政公共工程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人员)。

拟派房建工程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人员)。

拟派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须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人员)。

3.1.6财务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勘察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资额不少于1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勘察业绩

(2)设计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资额不少于1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3)施工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2、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8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入围条件:

(1)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得分),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350(含)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300(含)名;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排名的最低名次作为联合体排名。

注:外地优秀企业自愿注册到本地参与我市建设的,自迁入之日起给予其2年的市场培育期,在市场培育期内企业参与投标活动接受资格审查时不受信用综合评价的排名限制。

(2)投标人须在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平台(http://cbs.xmchengdu.gov.cn/)取得水利类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得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4日上午9:00时至2018年7月28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8 16 10  30 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www.scggzy.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龙门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彭州市金彭东路160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8-8388586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路19号6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8-86639608

传真:028-86639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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